江苏省河湖长制研究院

时间:2023-02-01浏览:541

2021年3月,江苏省河长办与河海大学联合发文成立江苏省河湖长制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进一步为江苏河湖长制和幸福河湖建设提供科学研究、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和专家咨询等方面的业务支持和服务。河海大学校长徐辉教授任研究院院长,江苏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张劲松教高任研究院副院长,河海大学河长制研究与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鞠茂森教授任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院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水利部有关司局、有关流域机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国际组织以及相关市县的资深专家组成,提供不定期咨询和业务指导,担任江苏河长湖长培训授课老师。研究院成立以来,集合河海大学校内外科研与学术资源,在河湖长制及幸福河湖建设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

河湖长制业务支撑方面:深度参与江苏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的制定,有力推动全省幸福河湖建设业务闭环的形成;组织专家为焦港幸福河试点开展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完成2021年度全省两百余处幸福河湖申报材料复核工作,为全省首批幸福河湖认定提供定量评价支撑;配合省河长办完成江苏省幸福河湖建设基金筹备工作,目前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已联合发文批准设立,是全国首个幸福河湖主题的金融政策性文件;组织人员参加省河长办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业务联系,提高研究院在各地市的影响力;根据需要常态化选派专家参加各地市组织的经常性河湖长制业务培训,提高各地理论与实践水平。

技术服务开展方面:承担省水利厅委托的《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和骨干河道管护评估标准应用研究》项目,为全省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标准和依据,为全省723条骨干河道有效管护提出评估指标体系;以竞争性谈判方式中标《南通焦港幸福河建设创优咨询及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研究》项目,针对焦港幸福河试点推进过程提供智力支持,结合河湖长制最近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构建焦港幸福河长效管理机制;与南通市水利局、泰州市水利局、丰县人民政府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各方与我院分别在南通高质量现代化水网建设、深化泰州河湖长制和河湖治理体系现代化研究、丰县“五位一体”治水全过程咨询等方面深度合作;组织专家参与盐城、常州、宿迁、南通、南京等地幸福河湖评价、创建以及河湖健康评估等工作。

平台建设拓展方面:成立江苏省河湖长制研究院太仓分院和武进分院,延伸我院组织触角;成立河湖保护与治理技术联盟,首批成员单位业务门类涵盖规划设计、智慧水利、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水环境整治、河道生态清淤、蓝藻治理等技术咨询与服务,单位性质包括科研机构、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国有及民营企业等类型,积极打造河湖保护与治理上下游产业链与生态圈。

 

联系人:黄河

联系电话:13655172730

联系邮箱:huanghe@hhu.edu.cn